近日,黄山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收期限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。《黄山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已于2018年8月15日经黄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黄山市政府对禁放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工作部署后,公安部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等部门,重点围绕公共安全、空气质量、社会关注等方面开展实地走访座谈。他们征求了有关区、县、基层单位和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,形成了《黄山市烟花爆竹管理条例(修订)》(征求意见稿)。其中主要的骗局此次修订,对禁止排放的范围进行了调整。原《规定》明确,城市中心区域为“华山大桥以东、徽杭高速以南、鹤同黄高速和京福高铁以西、龙川大道、轩辕大道(规划)、皖赣铁路以北以及四线居民区内为禁止区域,禁止范围调整为“屯溪区及周边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”:燃放烟花爆竹:京台高速公路、和福高铁、宏村大道、轩辕大道以及屯溪区北、东、南界线、杭瑞高速公路围合的区域”(详见附图)。黄山市屯溪区及周边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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